洗礼

洗礼是用水施行的礼仪,标志一个人进入耶稣基督门徒的群体。它首先出现在施洗约翰的事工中,耶稣自己也在约旦河受了洗;复活的主在大使命中吩咐门徒施洗(太28:19),使徒时代的教会从五旬节那天起就一直遵行(徒2:38-41)。

新约主要把洗礼解释为在基督的死与复活上与祂联合的记号(罗6:3-4;西2:12)。在福音派新教神学中,洗礼是基督所设立的圣礼(或称礼仪):是借着信心所领受之恩典的可见记号,而不是本身能使人得救的行为。关于谁应当受洗、以何种方式受洗,基督徒长期以来看法不一;本条目介绍圣经的资料,并简要、尊重地说明这些分歧。

1. 词源与含义

这个词源自希腊文baptizō,是baptō(“蘸、浸”)的派生形式,基本意思是“浸入、沉入、浸没”,引申为“洗”。在希腊文旧约中,乃缦在约旦河里“沐浴”(ebaptisato)七回(王下5:14)。在福音书中,这个动词也可指一般的礼仪洗濯,例如有法利赛人诧异耶稣饭前不先洗手(路11:38;参可7:4)。

名词baptisma(“洗礼”)在新约中用于约翰和教会所施行的礼,而baptismos通常指礼仪上的洗濯(来6:2;9:10)。约翰被称为ho baptistēs,即“施洗的”。旧约没有专指洗礼的词,但规定了许多用水洁净的礼仪(利15章;民19章),构成这礼仪的背景之一。

2. 历史背景与圣经用法

背景

律法要求人用水洗濯以恢复礼仪上的洁净,先知们则应许更深的洁净:“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,你们就洁净了”,并且赐下新心,将神的灵放在人里面(结36:25-27;参亚13:1)。在耶稣的时代,昆兰群体施行反复的礼仪浸洗。犹太文献也描述了外邦人归信时的浸礼,但这种做法在约翰之前是否已经存在,学者看法不一。

约翰的洗礼

约翰来在旷野,“传悔改的洗礼,使罪得赦”(可1:4),众人承认他们的罪,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(太3:6)。后来他在靠近撒冷的哀嫩施洗,“因为那里水多”(约3:23)。他的洗礼是预备性的:他用水施洗,却宣告有一位能力比他更大的要来,要用圣灵与火施洗(太3:11)。耶稣肯定约翰的洗礼是从天上来的(太21:25)。

耶稣受洗

耶稣来要受洗时,约翰想要拦住祂,耶稣却回答说:“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”(太3:13-15)。无罪的圣子与祂来要替代的罪人认同。祂从水里上来,天就开了,圣灵仿佛鸽子降下,父的声音说:“这是我的爱子,我所喜悦的”(太3:16-17),这话呼应诗2:7和赛42:1。在这里,圣父、圣子、圣灵一同显现。后来耶稣称祂将要受的苦为“洗”(可10:38;路12:50),在祂传道期间,祂的门徒也给人施洗(约4:1-2)。

使徒教会中的洗礼

复活之后,耶稣吩咐说:“你们要去,使万民作我的门徒,奉父、子、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”(太28:19)。使徒行传显示这命令如何被遵行:五旬节约有三千人受洗(徒2:41),撒玛利亚的男女受洗(徒8:12),埃提阿伯的太监受洗(徒8:36-38),大数的扫罗受洗(徒9:18),哥尼流和他的家人受洗(徒10:47-48),吕底亚和腓立比的禁卒连同他们的家人受洗(徒16:15、33),许多哥林多人受洗(徒18:8),以及以弗所约翰的门徒受洗(徒19:1-7)。模式始终如一:福音被传讲,人悔改相信,随即受洗。

3. 主要经文

太28:19-20。洗礼是教会直到世界末了的使命的一部分。它是“奉”三一神的“名”施行的,意思是把人置于神的名下,归祂所有、受祂看顾;并且与教导门徒遵守基督一切的吩咐连在一起。

徒2:38-39。彼得呼召听众悔改,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,叫罪得赦,并应许他们必领受圣灵;这应许是“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,并一切在远方的人”。悔改与受洗一同作为对福音的回应。

罗6:3-4。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,是受洗归入祂的死;借着洗礼与祂一同埋葬,好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,像基督从死里复活一样。洗礼描绘信徒与基督的联合,也因此描绘与旧有罪中生活的决裂。

西2:11-12。信徒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,在洗礼中与基督一同埋葬,也在其中与祂一同复活,“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”。这段经文把洗礼与作为立约记号的割礼联系起来,并强调洗礼所表明的实际是借着信心领受的。

彼前3:20-21。彼得提到挪亚和借着水得救的八个人,说洗礼现在也拯救你们,“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,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”,乃是借着耶稣基督复活。能力不在水中,而在信徒所求告的复活的基督。

4. 神学意义

洗礼首先是与基督联合的记号。保罗说,凡受洗归入基督的,都是“披戴基督了”(加3:27),我们都从一位圣灵受洗,成了一个身体(林前12:13)。洗礼也是洗去罪恶的记号(徒22:16),是领受圣灵的恩赐和进入有形教会的记号。“一主,一信,一洗”(弗4:5)。

福音派新教相信我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,不是出于行为(弗2:8-9)。洗礼并不会自动产生信心;它向信的人表明并印证基督所成就的。保罗能说,基督差遣他原不是为施洗,乃是为传福音(林前1:17),这表明礼仪是为信息服务的。然而洗礼并非可有可无:它是主的命令,也是公开承认信仰的正常方式。有些传统,例如路德宗,认为这礼仪有更强的功效;这样的差异即使在新教内部也存在。

忠心的基督徒在谁应当受洗的问题上也有分歧。长老会、改革宗、圣公会、路德宗和卫理公会给信徒的婴孩施洗,认为洗礼是与割礼相对应的立约记号(西2:11-12),并指出“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”的应许(徒2:39)以及全家受洗的记载。浸信会和许多其他福音派教会只为亲自承认信仰的人施洗,指出在新约中洗礼通常是在悔改和信心之后。在方式上,许多教会施行浸水礼,这与这个词的意思和埋葬的图像(罗6:4)相符;也有教会采用倒水或洒水。早期基督教手册《十二使徒遗训》(第7章)已经允许在水不足时用倒水的方式。双方都承认同一位主,也都承认唯独因恩典得救。

5. 影响与正典中的呼应

新约在以色列的历史中看见洗礼的预表:列祖“都在云里、海里受洗归了摩西”(林前10:1-2),挪亚一家借着水得救(彼前3:20-21)。信徒被描述为“身体用清水洗净了”(来10:22),保罗也讲到“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”(多3:5),许多人把这节经文与洗礼联系起来,但解经者对它是否直接指洗礼本身看法不一。

从主后二世纪起,教会用心预备归信者受洗,并以太28:19中三一的公式宣认信仰,这塑造了早期的信经。宗教改革重新强调圣道与信心的首要地位;十六世纪的重洗派以及后来的浸信会主张信徒受洗,而主流改教家则保留婴儿洗礼。这场讨论至今仍在继续,但所有这些传统都承认洗礼是基督的命令,也是归属于祂的记号。

6. 今日应用

对信徒来说,洗礼提醒我们自己的身份。无论我们有怎样的失败,我们已经被印上父、子、圣灵的名。保罗在罗6章的结论是实际的: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,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(罗6:11),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。

如果你信靠基督却还没有受洗,新约邀请你不以为耻地迈出这顺服的一步,公开承认那拯救你的主。如果你很久以前就已受洗,要常常回想它的意义:你已经与基督一同埋葬,也与祂一同复活,要在新生命中行事为人。在基督徒对洗礼有不同看法的地方,同一本圣经呼召我们凭良心持守自己的信念,并以同一身体上的肢体彼此相爱,因同一位主、同一信仰而合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