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4

亚伯拉罕信神

此说来,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?a 2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;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。b 3经上说什么呢?说:「亚伯拉罕信 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」c 4做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;d 5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e 6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。 7[他]说: 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 这人是有福的。f 8主不算为有罪的, 这人是有福的。g

9如此看来,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?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?因我们所说,亚伯拉罕的信,就算为他的义, 10是怎么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?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,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。 11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,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算为义; 12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,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。

应许因信而得

13因为 [神]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义。h 14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,信就归于虚空,应许也就废弃了。 15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;哪里没有律法,那里就没有过犯。i 16所以[人得为后嗣]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;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j 17亚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复活、使无变为有的 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。如[经上]所记:「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。」k 18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国的父,正如先前所说:「你的后裔将要如此。」l 19他将近百岁的时候,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,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;m 20并且仰望 神的应许,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,将荣耀归给 神,n

21且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。o 22所以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 23「算为他义」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, 24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,就是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。 25耶稣被交给人,是为我们的过犯;复活,是为叫我们称义。p

注释
罗马书 第4章是保罗论证因信称义的核心篇章。他以亚伯拉罕为范例,证明人称义不是因行为,而是因信。保罗引用创世记15:6,指出亚伯拉罕的信被算为义,这发生在割礼之前,表明称义是恩典的礼物,与律法无关。本章还对比了信与行为、恩典与工价,并强调亚伯拉罕是所有信者之父——无论是受割礼的还是未受割礼的。最后,保罗将亚伯拉罕的信与基督徒对耶稣复活的信联系起来,确立了信心作为称义的唯一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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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· 罗马书 4

和合本 (Chinese Union Version, Simplified) 公有领域 (Public Domain). 1919 年出版的简体中文和合本圣经为公有领域。

Midvash 交叉引用 + OpenBible.info 数据(CC BY 4.0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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