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会中执事的职责是什么?
执事是地方教会中得到认可的仆人:这个名称来自希腊文diakonos(仆人、帮手),新约要求他们必须是品格经过验证的人(提前 3:8-13)。没有哪一段经文列出这个职分的具体工作,但徒 6:1-6 的榜样指明了方向:照顾群体在生活上的实际需要,好让祷告和神的话语始终居于教会生活的中心。保罗说,执事作得好的,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,并且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也大有胆量(提前 3:13)。
“执事”是什么意思?新约在哪里提到执事?
希腊文diakonos(διάκονος)的意思是仆人或帮手,用法相当宽泛。它用在基督身上,说祂作了受割礼之人的执事(罗 15:8);用在凡想在门徒中为大的人身上(可 10:43);用在保罗和亚波罗身上(林前 3:5);甚至用在掌权的官员身上(罗 13:4)。和合本对这个词的译法也不一致,有时译作“执事”,有时译作“用人”。作为教会内部一个得到认可的群体的名称,它主要出现在两段经文里。在腓 1:1,保罗向腓立比的众圣徒问安,同时也问候监督(episkopoi)和执事。在提前 3:8-13,他描述了担任这项服事的人所需具备的品格。这个词用法宽泛,是第一个提醒:执事首先是一个服事的人,而这个头衔并不会让其他信徒得以免去服事。
使徒行传 6 章讲的是执事的起源吗?
徒 6:1-6 是最接近这个职分起源的记载,但有一点要说明:经文并没有称这七个人为“执事”。它用动词diakonein(服事)指管理饭食,又用名词diakonia(服事、供给)既指每日的供给,也指传道的职事(徒 6:1-4)。认为这七人是最早的执事,是基督徒中一种古老而常见的解读,但这是一种推论,而不是经文的明文。所以,把重心放在实际需要上,是从徒 6 章类比而来,也是出于教会的实践,因为没有哪一段经文列出执事的具体工作。
场景是这样的。耶路撒冷的教会不断增长,说希腊话的犹太人中的寡妇,在每天的供给上被忽略了。十二使徒把门徒召集起来,说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,是不合宜的。他们请会众从中选出七个有好名声、被圣灵和智慧充满的人,而使徒自己要专心以祷告传道为事。这个提议得到了众人的喜悦,会众就选了司提反、腓利、伯罗哥罗、尼迦挪、提门、巴米拿,和安提阿人尼哥拉。使徒祷告了,就按手在他们头上。
这里有两个常见的误解可以放下了。第一个是把实际的服事看作小事,其实这七个人必须是被圣灵和智慧充满的人。第二个是以为管理饭食的人就只做这一件事:司提反传讲神的道,并为主作见证,直到殉道(徒 6:8-7:60),腓利在撒玛利亚宣讲基督(徒 8:5),后来更被称为传福音的(徒 21:8)。徒 6 章的分工,保护了祷告和神的道,同时并没有降低对有需要之人的照顾。
圣经要求执事过怎样的生活?
在提前 3:8-13,保罗首先看生活,然后才看才干。要求包括:
- 为人端庄,言语可信,不一口两舌(提前 3:8)。
- 不好喝酒,不贪不义之财(提前 3:8)。
- 在信仰上坚定,在清洁的良心里存着信仰的奥秘(提前 3:9)。
- 先受试验;若没有可责之处,然后才作执事(提前 3:10)。
-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,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(提前 3:12)。
“一个妇人的丈夫”这句话涵盖的范围,解经者有所争论,但至少指向婚姻中的忠诚。有两点观察会有帮助。监督的条件包括善于教导(提前 3:2),而执事的条件并没有重复这一条,这说明执事职分的重心在于服事,尽管司提反和腓利表明服事和见证并不互相排斥。此外,要先受试验这一要求,使这个职分不至于因人缘、影响力或金钱而被随意授予。
女子可以作执事吗?
这里有两段经文有分量。在罗 16:1,保罗推荐我们的姐妹非比,称她是坚革哩教会的diakonos,并说她素来帮助许多人,也帮助了保罗自己(罗 16:2)。这与别处译作“执事”的是同一个希腊词,不同译本的译法不一:有译作“仆人”,有译作“女执事”,也有译作“执事”。在提前 3:11,保罗在论执事的条件之中,提到gynaikas,这个词既可以指女人,也可以指妻子,并要求她们同样端庄、有节制、凡事忠心。希腊文原文里没有“他们的”这个物主词。
忠心的基督徒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。有人把非比和提前 3:11 的女人读作女执事,教会早期的几个世纪里也有女执事的记录。也有人把非比理解为一位仆人和施助者,并没有正式的职分,因为diakonos同样是指任何一种服事的普通用词,并把提前 3:11 理解为执事的妻子。无论采取哪种读法,出发点是一样的:圣经显示,女性以保罗所认可、所称赞的方式服事教会。在 Midvash,我们承认女性在教会中的事奉,并在非比身上看到一个有力的理由,使我们为她们在执事职分中留出位置,同时不把读法不同的人看作不忠心。关于女牧师的问题,Midvash 另有专文回答。
教会由谁带领:执事还是牧师?
新约是以服事来描述执事的,徒 6 章的榜样则显示了选立服事者的一种方式:会众来选,带领的人以祷告确认。在实行会众制的教会,例如浸信会,会众自己选举执事,所依照的就是那群人选出七人的榜样(徒 6:3-5)。忠心的基督徒在具体形式上有不同的看法:天主教、东正教和圣公会按立执事,作为三级圣职的第一级;许多长老会的教会则选举执事,作为专注于怜悯和物质需要的职分人员。
新约并没有把执事描述为教会的治理者。他们是以仆人的身份出现的,而牧养、管理和教导则被描述为监督的工作,监督也称长老,新约对他们用的是“牧养”这个动词(徒 20:17;徒 20:28;多 1:5-7;提前 3:2;提前 5:17;彼前 5:1-2)。再加上会众制的原则:地方教会生活的最终决定权回到会众手中。正是从这两点,而不是从经文的明确命令,得出这样的结论:执事职分是服事,而不是治理教会或监管牧师的一个委员会。采取不同做法的人,并不是不忠心:有些忠心的教会,包括浸信会在内,设有执事会。今天在实践中,教会通常把照顾贫困的人、探访病人、协助施行洗礼和圣餐,以及经管怜悯基金等事交给执事。许多教会也让他们担任辅导和行政方面的职责。只要不模糊这个职分的本质,也就是服事,这就是合宜的地方性做法。
这一切并不意味着服事是持有头衔之人的特权。耶稣教导说,门徒中谁愿为大,谁就要作众人的用人(可 10:43-45),彼得则吩咐每个人要用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(彼前 4:10-11)。执事是这个呼召看得见、得到认可的面孔,而这个呼召属于整个教会。对于选立执事的人,标准是经过试验的品格,而不是影响力或金钱;对于被选立的人,这个头衔是邀请他更多地服事,而不是更多地发号施令。
关键经文
徒 6:1-6 · 腓 1:1 · 提前 3:8-13 · 罗 16:1-2 · 可 10:43-45 · 彼前 4:10-11 · 徒 20:28